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0日在汶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玉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汶川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在改革大潮中奋楫争先、在困难挑战中慨然前行的五年。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汶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内提素质促规范,外树形象强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9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下降11%,审查起诉案件上升14%,民事监督案件上升51%,行政监督案件实现“零”突破,公益诉讼案件年均增幅29%。
一、紧扣中心,践行使命,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回应群众在法治、公平、安全、稳定、民生和反腐等方面的新需求,找准检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办理州院指定管辖的“断血”、断勾连专案,协助办理“T225”等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被州委、州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民生,通过检察履职服务“平安汶川”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涉枪等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153件156人,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案件43件59人,毒品案件22件32人。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聚众性犯罪,办理了“5·28樱桃滞销引发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坚持防疫战疫服务“六稳”“六保”。主动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融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及时发布疫情期间案件受理、群众信访等公告,运用“云平台”开展“非接触”办案,提讯100余人次,出庭支持公诉20余人,确保了防疫办案“两不误”;同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会签《关于疫情期间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使用办法》,提供远程提讯280余次,服务律师远程会见160余次、异地阅卷15次。实地走访企业20余家,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助力复工复产。制定汶川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排查清理工作,监督撤销“挂案”1件,深入推进“检企共建”,提升企业司法认同,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守政治站位决战脱贫攻坚。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先后选派5名干警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常态化开展“两联一进”和“户户入、入户户”群众工作,组织支部共建活动20余次,提供帮扶资金20余万元。积极对接项目落实落地,帮助协调完成住房、水电、产业道路、防火通道等惠民工程。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持续壮大,2021年达34.95万元。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多年的帮扶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先后荣获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单位等集体表彰4次,个人表彰2次。
坚决融入国家反腐败体系。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机构划转,同步划转人员编制8个,车辆编制2个。“两反转隶”以来,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15件,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办理了吴光旭、青晓平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持续强化与县监察委协作配合,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强制措施协作办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等机制,向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8条,积极在反腐倡廉中贡献检察力量。
二、紧贴民心,不忘初心,在社会治理中践行检察使命
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宗旨,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百姓身边每一起“小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以战之能胜的决心推进扫黑除恶。贯彻“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部署要求,依法办理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张兵等人和州院指定管辖的杨元辉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与县纪委监委建立黑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处置机制,移送案件线索1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针对行业乱象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份,助推“源头治理”。在办理的多起非法采砂案中,反映出行业主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其健全机制、强化履职、堵塞漏洞。三年的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我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先进个人。
以关怀备至的温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发挥未检办案“一体化”优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对其中1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件,监督职能部门督促全县280个销售点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精准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司法训诫6次、心理疏导5次、亲职教育11次。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监督完成全县2426名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创立“格桑梅朵之爱·云朵”未检子品牌,组建4支16人的普法战队,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双牵手”普法教育,《以生命的名义》禁毒宣传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云课堂”精品课件。
以为民务实的初心延伸监督触角。畅通服务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智能服务站”实体化建设,在映秀镇政务服务大厅等5个重点场所设置智慧检务服务终端机,面向全县中小学推广使用汶川检察“12309”APP;设立全州首个“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驻草坡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联络站”,不断推进检力下沉、延伸监督触角,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纵深推进“法律七进”,组织开展“五位一体”的普法活动300余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以我县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为蓝本,拍摄法治宣传片《“卡”住罪恶》,在省州县三级媒体广泛宣传,切实提升了群众防范意识。
三、紧抓主责,勤耕主业,在强化监督中凸显检察作为
抢抓法律监督体系转型发展重大机遇,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着力拓展“四大检察”新成效。
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8人,提起公诉395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批捕21人,不起诉50人,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8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3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10件,纠正漏捕4人、漏诉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9份,提起抗诉1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办理全州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以来,适用率、精准量刑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和一审服判率逐年上升,2021年分别达到98.2%、96.9%、100%、98.9%,均超全省平均水平。针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18份。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有效防止“以罚代刑”问题。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务实。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3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7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6件,民事支持起诉19件。在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中,成功帮助9名农民工讨回拖欠2年的劳动报酬,为人民群众权利救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后盾;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4件。在开展行政生效裁判专项监督中,同步开展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并就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该案系全州首例“穿透式”监督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将公益诉讼作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1件,其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55件,开展了“净化江河源头”专项行动,督促关停违规砂场43家;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11件,针对我县网络餐饮平台乱象,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规范;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办理英烈保护类案件1件、国有财产保护类2件、文物保护类1件、公共安全类1件,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督促职能部门修复威州、水磨等地20余处窨井盖,以“小井盖”促“大民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阿坝州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补植复绿基地,督促监督当事人补种林木2800余株。注重构建公益保护合力,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8个;强化区域协作,与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岷江流域生态检察保护联盟机制,增强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
四、紧推改革,高位求进,在顺时应势中提升检察能级
主动适应检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在贯彻新理念、落实新举措中,练好检察监督强劲“内功”。
迭代理念为先,提升办案质效。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确保了无冤假错案和无罪案件发生。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5件。在办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过程中,面对积怨长达十余年的双方当事人,灵活运用检察长“接访+听证+司法救助”新模式,多次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刚性,检察建议公开宣告34件。加强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力度,在全州首次对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深化改革为要,鼓足发展动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0余件,占所有案件数的20%。稳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成“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和“3+2”内设机构改革,有力实施检察官业绩考评,探索建立“全面、全员、全时”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有序开展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晋升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参与庭前会议12件次,申请“四类人员”出庭作证6件12人,开展多媒体示证22件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不断增强庭审实质化。
规范司法为重,强化自我监督。紧盯司法办案关键环节,推动自我监督精细化。加强对各类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常态化监控,就规范案卡填录等口头提示38件次,评查案件96件,未出现超期羁押、超期办案等情形。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态势分析和业务数据质量自查,确保案件质量。“案-件比”从2019年的1:2.167降至2021年的1:1.098,办案效率提升近1倍,切实减少诉累。持续推进目标管理,建立“周部署、月小结、季分析”工作机制,保持检察目标绩效位居全州前列。
五、紧盯发展,守正革新,在赓续发展中激发检察活力
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素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县委专题报告工作25次,把牢检察工作前进方向。落实“党建带队建”举措,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理论学习120余场,整治顽瘴痼疾119个,修订完善制度32项,出台“便民利民十项举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70余场,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以提升业务素养为方向,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20期860余人次,积极参与岗位练兵、业务竞赛,2人被评为全州优秀公诉人,并代表全州参加全省公诉人竞赛。深化“三培育三引领”,培育了1支优秀公诉人团队,创建了1个检察民心产品。运用好援藏受援平台,开展对口交流14次,挂职锻炼2人,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交流等方式,切实增强“造血”功能。重视理论研究服务检察实践,形成《汶川县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研究》等调研报告,连续三年发布《汶川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为县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当好法治参谋。
推动正风肃纪,坚持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自觉接受县委和上级院政治巡察和专项督查8次,全面整治各类问题21个。组织开展对2017年以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到位。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主动填报重大事项29件。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典型案例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60场,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凝聚检察智慧,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抓好物质基础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牢智慧检务理念,运用检察技术协办案件28件,先后建成涉密专网、工作网和远程接访室、未检工作区等,投入使用智慧办案系统,完成建院以来所有档案数字化管理,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延伸文化内涵,拓宽交流平台,定期举办“读书分享会”“党史学习我来讲”等活动。持续开展“学英模筑检魂”“跟班先进找差距”,发挥“传帮带”效应,形成立足岗位比贡献,争先竞优创佳绩的良好氛围,荣获集体表彰33项、个人表彰34项,其中省级以上7项。
各位代表!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五年前行,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完善常态化联络代表委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人民群众参加检察活动50余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70件。纵深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信息382条,通过“两微一站”发布检察信息1620条,被省级以上媒体刊发90余条,今年最高检融媒体平台以“踔厉奋发,再还一片锦绣蜀地”等为题对汶川检察进行了系列报道,广泛传播汶川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砥砺奋进,汶川检察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凝聚的精神影响深远。五年奋斗历程启示我们:检察事业,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确保检察精准履职;必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全面过硬;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检察事业的一切和始终都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
各位代表!树高千尺总有根,河走万里总有源。检察事业的“根”和“源”,就是我们的党和人民。面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汶川新征程,汶川检察人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能力、水平和担当与党的要求、与人民期盼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服务汶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不足,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汶川新征程的关键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推进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服务保障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绝对忠纯的政治自觉,阔步检察发展新征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抓好中共中央《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汶川实际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提高落实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四项教育”,不断筑牢政治忠诚。
二、以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谱写服务大局新篇章。围绕汶川“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瞄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康养旅游、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强化检察履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惩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守护平安汶川。紧盯绿水青山、蓝天净土等生态保护领域,探索和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的生态检察模式。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检企共建”,为我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以务实靠谱的检察举措,构建社会善治新格局。积极响应“四个期待”,务实深化“五个全域”,持续优化司法理念,不断强化检察担当。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加强对基层治理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可操作性的社会治理建议,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探索建立“公益诉讼+网格化”工作机制,打造公益诉讼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互益共进新模式。持续拓展“爱云朵”未检品牌影响力,丰富法治产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保护合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维权、帮教、预防等综合保护体系。
四、以严谨科学的法治理念,开创法律监督新局面。正确把握监督和办案的关系,以同公安机关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抓手,进一步畅通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渠道,提升引导侦查取证质量。丰富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方法,提升诉讼监督质效,确保同案同判。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重点预防和纠正脱管漏管、超期羁押、财产刑执行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监督,用好用足支持起诉职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采取以抗促调、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推动诉源治理。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着力打造“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子品牌。
五、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培塑检察队伍新风貌。压紧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政治思想教育向提升履职能力的转化。认真落实全州检察机关“1396”工作思路,结合“效能提升年”要求,聚焦办案质效、管理成效、服务实效,不断推进汶川检察“1351”发展思路落地落实。塑培精品案件意识,做到“情、理、法”有机融合,确保“三个效果”相统一。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针对性和精准度,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建90周年,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新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为实现“一区两地六示范”战略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汶川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