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责辖区各项检察工作,接受汶川县党委和阿坝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州委十二届二次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法治素养促进年”和“法律监督质效年”要求,持续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担使命、当尖兵,扛红旗、争第一,持续加速推进“五业同优”,努力开创汶川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一区两地六示范”战略目标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属州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66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8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66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99万元,占99.87%;项目支出0.85万元,占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8.8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1.36万元增加97.48万元,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变化、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84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8.8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7.48万元,主要原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变化、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80.05万元,占71.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00.57万元,占15.04%;卫生健康支出39.29万元,占5.87%;住房保障支出48.93万元,占7.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480.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全院日常运行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7.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3.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39.2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48.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31万元、津贴补贴148.63万元、奖金12.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95万元、住房公积金48.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0.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99万元。
公用经费9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5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12.61万元、差旅费14.73万元、维修(护)费1.44万元、培训费5.5万元、福利费10.53万元、取暖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1.4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增加0.98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我院划为州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填报口径不同。
(三)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增加17.8万元,增长9000%,主要原因我院划为州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填报口径不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18万元,增长32.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964.0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汶川县人民检察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8.84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